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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京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公务车驾驶员绩效津贴考核发放的
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人员: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车辆管理,切实加强驾驶员绩效津贴的考核发放,现将《南京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公务车驾驶员绩效津贴考核发放的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公务车驾驶员绩效津贴考核发放的暂行规定
2、南京中医药大学车辆保养项目明细单
南京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抄报:校领导
附件1:
南京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公务车
驾驶员绩效津贴考核发放的暂行规定
为确保校长办公室公务车辆的高效使用,科学合理的发放公务车驾驶员的绩效津贴,充分调动广大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达到节能减耗的目的。现对校长办公室公务车辆驾驶员的绩效津贴考核发放作如下规定:
一、每位公务车辆驾驶员每月绩效津贴以1600元为核发基数,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公里数、油耗、维修、保养、装潢耗材等项目。
二、每辆公务车每月以3000公里为基本公里数;超过3000公里,每增加1000公里,每月绩效津贴在核发基数上增加100元,不足3000公里,按3000公里计发。
三、车辆的油耗分夏季(7-10月份)和非夏季(其他月份)两个考核标准,非夏季以9-12升/100公里为基本数,夏季以10-13升/100公里为基本数,如在最低油耗的基础上每减少0.5升/100公里,每月绩效津贴在核发基数上增加50元,超过最高油耗,每增加0.5升/100公里,每月绩效津贴在核发基数上核减50元。
四、车辆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车辆4S店进行;驾驶员在维修或保养时必须先询价,再向校办主任或车辆管理人员汇报,汇报同意后方可进行;不得未经批准擅自购置车辆耗材及装饰用品;每辆车每个月的维修费用和车内耗材装饰费用总数每满1000元(车辆正常保养费用不计,保养项目见附件2),每月绩效津贴在核发基数上核减100元;如果不产生维修费用,每月绩效津贴在核发基数上增加100元
五、校长办公室公务车辆驾驶员每月除完成校领导服务任务以外,同时需完成校长办公室安排的出车任务,校办的出车任务由校办主任或车辆管理人员调度安排,驾驶员每接受完成一次校外出车任务,每月绩效津贴在核发基数上增加50元。
六、驾驶员公务车出长途不报告校长办公室,无故推诿、不服从车辆调度安排,每发生一次,每月津贴则在基础上核减50元。
七、驾驶员如请事假或病假,需向校办车辆管理人员请假,不得直接向所服务的校领导请假,如越级请假,每发生一次,每月绩效津贴在核发基数上核减50元。
八、驾驶员应严格执行服务礼仪制度,如遭到车辆服务对象的投诉,若情况属实每发生一次,每月绩效津贴在核发基数上核减50元。
九、校长办公室综合考虑驾驶员的绩效考核结果、工作表现,可在驾驶员每月绩效津贴基础上综合奖励100-200元。
十、以上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
南京中医药大学车辆保养项目明细单
1、机油滤清器
2、汽油滤清器
3、空气滤清器
4、空调滤清器
5、机油(壳牌机油)
6、空调系统清洗+冷却系统保养
7、清洗三元催化
8、变速箱(清洗+保养)
9、刹车油
10、燃油系统保养及节气门清洗
11、火花塞(30000公里更换一次)
12、皮带及涨紧轮(50000公里更换一次)
13、刹车片(35000公里更换一次)
14、轮胎(50000公里更换一次)
15、发动机仓线路养护
16、动力转向保养
17、润滑系统超强力保养
以上项目为车辆正常保养项目,其余均为维修。车辆保养以5000-7000千公里为一个保养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