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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工作职责

校长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是负责学校行政日常工作的综合性组织协调部门。

    1.负责统筹处理学校行政方面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承办行政综合事务。

    2.负责统筹学校行政方面的工作会议和重要活动的准备、组织、协调及安排。负责校长办公会议记录、纪要整理、决议抄告、督查督办和落实情况的反馈。

    3.负责起草学校行政工作的有关综合性文稿,承担学校行政公文的运行。组织拟订学校行政工作的规章制度,编印学校概况、组织编写学校年鉴等。

    4.协调处理校领导接待日及行政系统的来信、来访工作,协调处置突发事件。

    5.负责统筹学校的办公自动化管理工作。负责全校处级机构印章的刻制。负责管理和使用学校行政印鉴、介绍信。

    6.负责学校行政对外的联系、接待。

    7.负责安排两校区学校总值班及特殊时期值班。负责全校重要会议日程的安排和发布。

    8.负责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

    9.负责校友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校友会秘书处工作,做好海内外校友联络和校友信息收集工作;加强校友会组织建设,协助各地校友建立校友分会并指导其开展工作。

    10.负责学校部、省、局共建相关工作。

    11.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制办公室

    法制办公室负责管理学校法制与法务工作,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与校长办公室合署办公。

  1.负责制定完善学校法制与法务工作管理制度。

  2.负责推进各类涉法事务管理,为学校建章立制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保障;协调处理涉及学校的仲裁、诉讼和其它对外法律事务。

  3.定期组织开展“法治体检 ”,研究制定法律风险清单完善防控处置主体、责任、措施,报送法治工作年度报告。

  4.会同学校有关部门保护学校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并授权发表声明。

  5.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