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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校办字(2010)5号
关于印发《南京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公务车辆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人员: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车辆管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现将《南京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校长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日
抄报:校领导
附件:
南京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公务车辆管理,更好地规范公务车辆使用和报销审批程序,保证校领导用车和学校事务性用车的需要,做到合理调度,有效地使用现有车辆,保证车况良好,行驶安全,并厉行节约,特制定本办法。
一、校长办公室公务车使用范围
校领导用车、学校的大型或重要活动用车、学校来访的有关领导和重要客人接待用车、校长办公室安排的公务用车。
二、车辆的使用和调度
(一)车辆主管部门(人)主要职责
(1)负责编制年度用车费用、维修等有关合理的车辆支出预算;
(2)负责办理车辆年检、年审,车辆各类相关保险、保养,维修等具体手续;
(3)负责对车辆实行统一调度,保证车况良好,运行安全;
(4)负责加强驾驶员安全意识、服务意识;提高驾驶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
(5)负责核算车辆运行费用和驾驶员津贴;
(6)负责监督用车过程中的违纪违章行为,一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行政处罚或提交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维修、汽油以及相关费用管理
1、维修管理
(1)定点修理:为了保证汽车良好效能,提高车辆整体车况水平,由学校考察确定技术力量过硬的正规修配厂作为定点修理单位、驾驶员负责送修,校长办公室负责定期结算,驾驶员不得与维修单位直接进行现金结算。
(2)修理程序:根据车况,驾驶员请示车辆主管人员,或校办主任,经同意后,车辆方可进厂保养、修理,修理完毕后,更换配件带回,厂方确定相关费用、驾驶员签字认可。
(3)车辆出差在外地的修理:车辆原则上不允许在外地修理,特殊情况下,由驾驶员请示校长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得到批准后,方可到相关正规修配厂修理,缴纳费用后索要正规发票,实报实销。
(4)维修费用:汽车修理坚持先报批、后修理的原则,否则产生费用自行负责。一般检修须经校长办公室车辆主管人员批准(3千元以下);大、中型修理须经校长办公室主任批准(3千元以上,含3千元)。
2、汽油管理
(1)公车的加油地点原则要求在相对固定的加油站.每辆车一个油卡,驾驶员在车辆加油时出示油卡,加油完毕,驾驶员须认真核对认可。校长办公室负责及时补足油卡内费用。
(2)车辆在外地,如确实无法使用加油卡,应选择正规加油站,结帐后索要正规发票,否则不予报销。
3、其他费用管理
(1)车辆的各类保险费由校长办公室在招标的定点保险公司统一进行购买。
(2)驾驶员在出车途中所产生的过路费、停车费等原则每半月结算一次。
三、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主要职责:
(1)服从领导,听从调度安排,不挑拣任务,安全准时出车。随时保持通讯畅通,需要加班时,服从统一安排。
(2)遵守纪律,坚守岗位、上班时间车辆停放行政办公楼下,未经车辆管理人员允许,不得将车交给他人驾驶,不得带领无关人员进入车内、发生以上类似事件,造成不良后果,驾驶员将负完全责任。
(3)上班时间,严禁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特殊原因,不能到岗,须提前请假。车辆出差,驾驶员应及时向车辆管理人员报告行车情况。
(4)对车辆要勤检查,适时保养,保证车况整洁、干净、舒适;出长途前必须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保证行车安全。
(5)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以及发生火灾时的应急措施,做到有备无患。
(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增强安全行车意识,违反交通法规后果由驾驶员自己承担。
(7)无具体出车任务时,根据工作需要,校长办公室领导可安排其他日常事务性工作。
(8)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9)车辆调度由校长办公室主任总体安排,日常工作由校长办公室车辆主管人负责安排。
2、其他规定
驾驶员驾车出现交通事故、未经领导批准出私车或工作责任心不强、服务不到位、不服从调度安排的,将视其情节追究其责任,情节轻微的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作出处罚。出私车所造成的一切费用或损失,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校长办公室负责校办驾驶员的考核。
校长办公室对该管理办法有最终解释权。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