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信箱
学校主页 视觉识别 联系我们
 

南京中医药大学校院二级管理校内津贴核拨与发放实施办法

南京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南京中医药大学校院二级管理

校内津贴核拨与发放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深化人事分配制度的改革,适应校院二级管理的新形势,健全和完善分配制度,强化校内津贴的激励作用,充分调动二级单位和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现就校内津贴的核拨与发放制定实施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推进校内津贴分配制度的改革,形成有效的竞争、激励和约束机制,创造有利于优秀人才充分发挥才能、有利于充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形成二级单位建设与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充分发挥学校和二级单位的活力,建设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和管理队伍,进一步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促进研究教学型中医药大学的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突出岗位、按岗取酬”的原则,加强岗位设置管理,逐步完善并优化学校各类岗位人员结构,强化岗位职责,以岗定酬,按岗取酬,岗变薪变。

(二)坚持“按劳取酬、优绩优酬”的原则,加强业绩考核,重实绩,重贡献,将教职工的收入与岗位责任、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挂钩,与学校和二级单位的办学效益挂钩,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兼顾效率与公平。

(三)坚持“目标管理,责酬一致”的原则,全面推行校院两级管理,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学校通过加强岗位管理和目标管理,将校内津贴的核拨与二级单位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挂钩,加强二级单位的责任意识,强化激励机制和考核机制。

(四)坚持“总额包干,二次分配”的原则,依据各二级单位的实有岗位总量和承担的职责任务,实行校内津贴总额核拨包干,由二级单位按照学校津贴分配方案的条件和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办法进行二次分配,扩大二级单位的津贴分配自主权。

(五)坚持“总量控制、稳步增长”的原则,建立校内津贴的正常增长机制,确保校内津贴在学校财力承受范围之内稳步增长,同时二级单位也要通过科技创新和加强为地方社会经济服务,不断提高本单位教职工的津贴待遇。

(六)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津贴分配的民主化、公开化,做到公平、公正,各二级单位津贴分配的条件和标准、程序和结果要公开,让广大教职工参与和监督校内津贴分配的全过程。

三、核拨与发放办法

二级单位校内津贴的核拨按年度在每年年初进行,核拨额度根据各单位上一年度的岗位聘任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动态确定。

(一)按现行津贴方案各类别各等级岗位的津贴标准,根据二级单位现有实际各类各级岗位的结构和总量,将校内津贴打包核拨。

1、二级单位党政管理岗位人员、教师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岗津贴和绩效津贴,按现有实际岗位结构和数量整体核拨。

2、教学科研岗位人员的职岗津贴,按现有实际岗位结构和数量整体核拨。绩效津贴中的科研绩效津贴按现行标准和办法,年底由科技处负责核算和发放。教学工作绩效津贴(超课时津贴)按上一年度超课时津贴的实际发生数量整体核拨。

3、关键岗位津贴按现行条件和标准,由各主管职能部门审定后,按学院整体核拨。

4、研究生津贴,根据各二级单位承担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数量,按现行标准整体核拨。

5、教研室、研究室、实验室主任津贴按实际岗位整体核拨。

6、班主任津贴、本导津贴按现行条件和标准整体核拨。

(二)“双肩挑”人员承担的教学工作业绩津贴由所在学院发放。

(三)各二级单位根据学校现行的津贴分配方案,结合本单位教学、科研、学科专业建设以及社会服务开发创收等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的分配办法,自主发放,报人事处备案。

(四)学校根据财务状况,每年给学院一定的经费增量,促进内涵建设任务的进一步落实。

四、相关说明

(一)各单位在二次分配中要按照绩效为先、优绩优酬的原则,坚持将津贴分配与教职工的工作业绩和效率挂钩,教师的校内津贴要与完成的教学、科研和公益性工作的质与量挂钩。并注意统筹兼顾处理好各方面的矛盾,对不同类别的人员,各项工作量应有所区别。

(二)各单位的分配办法必须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由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并经二级教代会审议通过,报学校审批后实施。

(三)加强对二级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学校与二级单位从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工作、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党团建设、内部管理、安全保卫等方面签订整体目标管理责任书,实施目标管理,并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为主办法,对二级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津贴核拨总额挂钩。

(四)本实施办法经校务会通过后实施,由人事处负责解

                         

 

南京中医药大学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