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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校务会议议题审批制度的通知

 

南京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校办字(20108

 

关于建立校务会议议题审批制度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校务会议是由校长根据职责主持召开的贯彻上级行政领导部门指示、落实执行学校党委决议和决定、讨论拟订学校行政工作重大问题的工作意见或方案、处理学校行政日常工作的会议形式。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务会议议题的管理,规范校务会议议题审批程序,提高校务会议效率,确保校务会议质量,经研究决定,现建立校务会议议题审批制度。

一、校务会议的议题,由职能部门通过校长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填写“校务会议议题审批表”,报送分管校领导审批。校长办公室汇总议题申请后,报校长同意后确定。

二、校务会议的议题类型主要分为通报类、决策类、酝酿讨论类,根据不同议题的类型,研究时间一般为通报类5-10分钟、决策类10-30分钟、酝酿讨论类30-60分钟,职能部门在提出议题申请时,应予以明确、选择。

三、职能部门提出校务会议议题申请时,一般应同时提供内容全面、数据准确、意图明确、简明扼要的书面材料。材料应由分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供给校长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在会议前12天将材料送达会议成员,以便会议成员做好议事准备。

四、职能部门提出校务会议议题申请时,应同时提出议题研究列席人员的建议名单,报分管校领导审定。

五、凡涉及几个职能部门(学院、单位)的议题,在提交校务会议议题申请前,主办部门应与有关部门(学院、单位)充分协商,并向分管校领导报告,相关部门(单位、学院等)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应在审批表上签署明确意见。

六、本审批制度未尽事宜,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校务会议议题审批表

 

 

 

 

 

 

 南京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