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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京中医药大学公务接待管理细则(暂行)》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南京中医药大学公务接待管理细则(暂行)》已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公务接待管理细则(暂行)2016425144216970.doc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16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