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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京中医药大学党员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单》的通知

南中医大办字〔20245

 

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工作方案》(苏办厅字〔202325号)要求,结合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个性专业清单》的通知(苏教办法函〔20241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制定了《南京中医药大学党员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单》(附件),请各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突出重点学、结合实际学,准确理解把握应知应会要求。非党员干部及学生可以参照清单自行学习,不断提高法律素养。

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党员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单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2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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