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中医大办字〔2025〕2号
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南京中医药大学信访工作管理规定》已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信访工作管理规定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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